6th
情人節
仔細想想發現,我沒過過情人節呀,我的意思我很像沒有很認真的在情人節當天跟男朋友慶祝過情人節
小時後當然知道情人節,因為家裡開花店,情人節的時候一定要去花店幫忙賣花,一路賣到晚上,還到忠孝東路擺攤子,不過自己去擺攤子,賺的錢可全數收近自己口袋,所以擺的也開心,情人節通常一天的工資可以到1000元呀,就小朋友來說,1000元可是相當驚人的,我叫賣的功力,當時就很厲害。所以情人節,跟母親節一樣,都是本人的賺錢日。
後來花店景氣開始下滑,更重要的是我要準備考試,所以比較沒有機會去花店幫忙,不過,對於我們這些小朋友,情人節也沒差呀,就是些大人的節日。
大學,旁邊的情人越來越多,情人節的廣告越打越兇,開始意識到情人節的存在,不過對我而言還是不痛不癢,因為我又沒有情人,也不會特別忌妒啦,看人家情侶閃,也不是一兩天的事,習慣就會成自然囉。
我跟我的初戀到目前為止交往三年,第一個的情人節是西洋情人節,兩個人分隔兩地,所以後來幾天才慶祝,也就是在晚上去吃美國冰淇淋順便看晚上的101,不過那一年我的情人節禮物是藍芽耳機,reder很興奮的買給我覺得可以省電話費,可是很像並沒有用到呀XD
接下來的七夕,reder當兵受訓去了,我也剛上班,那天我好像是跟卡拉跑去看不太好看的二輪片,不過有接到reder從成功嶺打來的電話,特地告訴我情人節快樂(時間只夠講一句話),真開心!!
接著的西洋情人節,應該是在春節前,想起來了,那天是文建會尾牙,reder得參加,所以也不能慶祝,不過他那天抽到尾牙第三大獎-家樂福禮券8000元,真的是超好運的,沒過情人節能賺8000也爽呀,呵呵!
後來的七夕,為什麼我完全沒印象呀!幸枝姐很像問我有沒有要慶祝,我很真誠的回答他沒有,所以那天,我們可能真的沒慶祝吧,基本上,又是大家不講,其實我也忘記了。我媽的花店生意在情人節那天生意濫到跟一般日差不多,我實在沒有記住情人節的理由呀。
今年二月的情人節,我們兩個好像都有點忘記了,不過剛好有見面,所以我們就去IKEA吃飯,還加點了一個蛋糕當作慶祝,我喜歡這種感覺,很簡單的慶祝,有一種平凡的幸福。
至於明天的情人節,饒了我吧,今天是他的生日,明天又要我為情人節準備禮物,也太折磨人了,所以以就姑且兩個節日一起過吧。呵呵
*我想起來去年的七夕我們做甚麼了,那是一個強颱過後,我跟Reder後來閒閒跑去三芝,沒有錢的跑去吃德國料理的跑去吃德國料理,超冏啊!我還寫了一篇文章紀我的情人節—淺水灣、三芝、陽明山。這樣算是有慶祝嗎?可是完全沒印象呀可是完全沒印象呀,有印象那一天,沒印象情人節,果然情人節跟平常日沒啥不同呀,套句老話。只是感情好,天天是情人節呀(閃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