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th
懺悔文
我不得不承認自己真的是電子用品的殺手,我真的搞壞了超多東西的,Reder借給我的電子用品,似乎還沒有活著完好如初回去的,我對不起你啦!
1.阿爾卡特OT535 手機-因為我的手機不見了或是壞掉了,所以Reder借我用他暫時沒再用的手機。結果,我不小心把它掉在客運上了,想當初我們應該剛在一起幾個月吧,當時Reder超生氣我沒有好好愛惜它借給我的東西,可是,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!
2.新到手Richo相機-去澎湖的時候,Reder在玩弄他新到手的單眼,所以就把剛打入冷宮的Richo相機借我把玩(才買3個月左右),結果我就掉進海裡了(淚),雖然我有努力的保護相機,但是它還是有點秀逗。
3.MP3 PLAYER-我之前要考托福,我自己的MP3 player壞了,Reder同時擁有I-pod shufflec和可以聽音樂的手機,所以借我他以前補習時買的MP3 player聽英文,結果它USB插頭,不知怎麼的就不能感應,花了600修好,弟弟要去美國時,想說借給他帶去美國才不會無聊,結果我弟每天樂的很,有電視有電腦,哪需要MP3,可是這MP3回來時,後面的蓋子不見了,我要用時USB插頭突然感應不到。
4.讀卡機-簡單的一個USB讀卡機,我發誓我有好好的注意要保護它,可是後面的蓋子就是硬生生的不見了,我真的努力了!!
5.高身價手機Sony的K800I-應該是Reder買了新手機給我,不過想先跟我暫時換手機玩,於是我拿著它高級的SONY K800I跟餐與過年的全家旅遊,我發誓我真的有正常使用外加好好愛惜,可是我要用它相機時,它就說「有其他應用程式正在使用,請關閉」,我發誓我甚麼事都沒坐,我不知道它為什麼就是會有這個反應呀,外加螢幕好像有點被刮到,還好有貼保護貼,不過我真得甚麼事都沒做呀,手機的內建相機就是壞掉了
6.DVD燒錄機-我們家應該都是破壞狂。Reder好心的借我們家燒錄機,因為可以接著光碟機使用,可是我星期日下去要使用的時候,就轉不動了!我有問我家的人,我妹竟然比我更大聲的說,不是它用壞的,是我ㄧ個表姪子用到一半就不能用了(死小孩,就算不是它弄壞的,我這個冤大頭還要被她兇呀!),總之,要再度有一個電子用品葬送生命在我們家,想要將它送修,維修的卻說這個過了保固,建議我重買一台比較快。
我的結論就是,Reder我對不起你,以後我不敢跟你借電子用品了,卡拉說的對,還是不要輕易借我電子用品來的好,連我都覺得自己太恐怖了,我真的是破壞狂。我把你那麼多東西弄壞以後你還沒跟我分手,你是好人,我會以身相許來報答你的恩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