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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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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th
無關乎愛情
同期聚會時,很努力的希望自己那天看起來「非常正」,不僅要正,最好是能「超正」,除了因為跟朋友見面希望讓他們看到自己好的一面以外,有更大的原因是希望,能在曾經喜歡過的人面前,顯現我最好的一面,讓他知道我現在過的”非常好”,最後是能夠讓他後悔,後悔放棄一個這麼好的人。
這樣的行為跟想法真的是幼稚、無聊到不行,不過,我必須承認,我就是想這麼做,或許是對自己過去的失敗、難堪,一點點的修補吧,雖然我深知,這樣的做並不能抹去些甚麼,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生活,各自有各自深愛的人,生活早在七年前就已經是錯過的線,這樣的炫耀,真的是一點意義也沒有,對方一點也不會在意。這麼做,安慰的人或許是-我自己,或許我只是在安慰我自己,現在過得很好,不要再在意以前的種種,他的離開不是你的錯,而是為了讓你遇到更對的人,而我現在也確實過著更好的生活。
這麼久以後看著對方,我忽然覺得超陌生的,這人我真的認識嗎?怎麼跟我印象中的他不太一樣,人沒想像中完美,我果然把對方神格化了,我果然是在跟著自己的幻想談戀愛,跟著我自己的幻想象傷心、難過,真是…阿呆。
現在其實已經跟愛不愛、喜不喜歡完全沒關係了,不跟他說話也無所謂,我只是想讓他看到,我現在過得很好,其實只要他說「我後悔了」,然後我再高傲的說「來不及了」,我的無聊遊戲就結束,對我而言,他只是一個我想要訂正的錯誤,一切的炫耀,只是想讓過去錯誤不再那麼難堪。